EHS专家-DL 25-07-15
潘天坤 25-07-16
请问是高层建筑嘛,建筑高度是多少米?
一般来说国家技术标准中的“必须、严禁、应、不应、不得等用语的条文一般必须执行,其他用语(宜、不宜)如果没有条件可以放宽,有条件的情况下也应执行,发生火灾追责的时候如果违反上述内容是要承担相应责任。并不是违反强制性条款才有责任,违反推荐性条款当发生火灾也是会被追责的
个人觉得瓷砖上明敷设除了影响美观,不是很难的事情。同时既有建筑改造会考虑规范的适用性以及现场是否能做到,对于既有建筑改造项目(指不改变现有使用功能),当条件不具备、执行现行规范确有困难时,应不低于原建造时的标准。87版建规已经有消防配电线路明敷设应穿金属管的要求,个人觉得楼主说的是消防配电线路的内容,如果是非高层应满足规范相关要求
规范用语说明具体如下:
必须、严禁(表示很严格,非这样做不可的)
应、不应、不得(表示严格,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)
宜、不宜(表示允许稍有选择,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)
可(表示有选择,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)
大神你好,23米多层公共建筑,现有情况是已使用阻燃线缆,如按标准穿金属管,个别地方还好,一些门诊大厅、住院部等区域施工难度不亚于重新贴砖,其次我们不是集中式应急照明,B类自带电源的那种,就算火灾不通电的情况下,应急照明与指示也可以持续90分钟(24年新换),如果必须按标准来,不仅花钱多,也会影响医院经营,如果部按规范来话,我们可以考虑更换耐火线材之类的(750度可保证90分钟供电的线缆)比穿金属管改造的影响就降低很多。所以才来咨询大佬。
也在考虑这个方案,矿物质线缆比较硬一些。如果可以不按规范的话,用耐火线材之类的(750度可保证90分钟供电的线缆)是经济性施工性最划算的。老旧建筑好难啊